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正常是一位小有名气的私家侦探,凭借着敏锐的观察力和过人的推理能力,在业内闯出了一片天地。这天傍晚,他刚结束了一个冗长繁琐的盗窃案调查,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回到了位于老旧公寓楼的家中。
一打开门,一股陈腐且混杂着食物残渣气味的热浪扑面而来,狭小昏暗的客厅里堆满了未整理的文件和书籍,沙发上随意扔着几件皱巴巴的衣服,整个屋子凌乱得如同刚被打劫过一般。林正常对此早已习以为常,他踢掉脚上那双沾满灰尘、款式陈旧的皮鞋,趿拉着拖鞋,径直走向冰箱,打算找点能迅速填饱肚子的食物。
冰箱里的景象同样令人沮丧,只剩下几罐过期的啤酒和一块硬邦邦、边缘已经发霉的面包。林正常无奈地叹了口气,拿起一罐啤酒,仰头灌了几口,冰凉的液体顺着喉咙滑下,让他感到些许慰藉。随后,他一头栽倒在沙发上,准备稍作休息,缓解这几日连续奔波带来的疲劳。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将林正常从昏睡中惊醒。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时针已经指向了深夜十一点。这么晚了,会是谁呢?林正常满心疑惑,挣扎着起身,趿拉着拖鞋走向门口。
透过猫眼,他看到门外站着一个身形佝偻、面容憔悴的中年男子,男子的头发凌乱地耷拉在额前,眼神中透着焦急与恐惧,身上穿着一件破旧不堪、污渍斑斑的夹克,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皱巴巴的纸袋。还没等林正常开口询问,男子便迫不及待地敲响了门,声音颤抖地喊道:“林侦探,求您救救我!我实在是走投无路了……”
林正常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打开了门。男子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猛地冲进屋内,差点撞在林正常身上。他慌乱地环顾四周,似乎在确认屋内是否还有其他人,随后,将手中的纸袋塞到林正常手里,语无伦次地说道:“林侦探,这……这是我在我家门口发现的,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太可怕了……”
林正常皱了皱眉,低头看向手中的纸袋,一股刺鼻的腐臭味扑面而来。他小心翼翼地打开纸袋,只见里面装着一只男士皮鞋,鞋子表面布满了泥污和暗红色的血迹,血迹已经干涸,呈现出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暗褐色,鞋底还粘着一些细碎的砂石和不明毛发。林正常心中一惊,他抬头看向男子,目光中充满了疑问。
男子名叫赵大宝,是附近工厂的一名工人。据他讲述,今晚下班后,他像往常一样回到位于贫民窟边缘的家中。他家所在的那片区域环境恶劣,房屋破旧,街道两旁堆满了垃圾,污水横流,时常有老鼠和流浪猫狗出没。当他走到家门口时,发现门前放着这个纸袋,起初他并未在意,以为是邻居不小心放错了地方,可当他打开纸袋,看到里面的鞋子时,顿时吓得瘫倒在地。
“林侦探,您看看这鞋子,上面的血……会不会是出人命了呀?”赵大宝脸色苍白,声音颤抖地说道,“我在这附近从来没见过这么邪乎的事儿,我一个人住,实在是害怕,所以就赶紧来找您了。”
林正常眉头紧锁,仔细端详着手中的鞋子。这双鞋的尺码大约是 42 码,款式普通,材质一般,应该是市面上常见的廉价皮鞋。从血迹的干涸程度和分布情况来看,这血应该是不久前留下的,而且出血量不小。鞋底的砂石和毛发表明,在某个脏乱、多毛发动物出没的地方待过。
“你有没有注意到你家周围有什么异常情况?比如有没有陌生人出现,或者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林正常问道。
赵大宝努力回忆了一下,犹豫着说道:“我今天下班回来得比较晚,路上没碰到什么人。不过,在快到家的时候,我好像听到了一阵低沉的咆哮声,像是从巷子那头传来的,当时我以为是野狗在打架,就没太在意。还有……”他顿了顿,眼神中闪过一丝恐惧,“我家门口的地上好像有一些奇怪的脚印,像是某种大型动物的脚印,但是又不太像我见过的任何动物。”
林正常心中一动,意识到事情复杂,决定先去赵大宝家看看。深夜的贫民窟阴森死寂,昏暗路灯闪烁,狭窄街道两旁房屋破旧,门窗紧闭。两人快步走到赵大宝家门口,林正常蹲下身子查看地面,地上果真有奇怪脚印,硕大狭长,脚趾尖锐,兼具大型猛兽与人类脚印特点,脚跟平整,间距较小。
林正常站起身环顾四周,赵大宝家位于巷子拐角,是间破旧平房,墙壁斑驳,屋顶瓦片残缺,门口堆满杂物。他走到门口用手电筒照亮地面,发现从巷子口到家门口有一串断断续续脚印,延伸至屋内。
“你回来的时候,门是锁着的吗?”林正常问道。
赵大宝点了点头,说道:“是啊,我回来的时候门是锁着的,我用钥匙打开门才进的屋。”
林正常心中越发疑惑,推开门走进屋内。屋内霉味浓重,空间狭小,摆放着简陋床、破旧桌子和几把椅子,墙上贴着泛黄海报,墙角堆着脏衣服和空酒瓶。林正常拿着手电筒仔细搜寻,不放过任何角落。
云初在末世出生,后来被亲人卖给了基地做实验,后来自爆,把实验基地炸毁,本来以为死了,可是没有想到,她被绑定系统……......
口是心非对他人烂脾气傲娇攻×谦逊温柔对他人疯批受 洛林秋×宋言倾 不太会写文案: 洛林秋有一个陪伴了他十年后又离开了十年的人,他将他在心底埋了十年。然而,故人归来,洛林秋竟是冷眼相望。 “宋言倾,我最烦你这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洛林秋是演艺圈中人尽皆知的烂演技且脾气暴躁的祖宗爷,烂到不忍直视,他却把毕生最好的演技,和最好的脾气呈现在了宋言倾面前。 * 宋言倾深知自己出生起就是个带有污点的人,对谁来说都是个错误,生活在阴暗角落里、不能被众人知晓的私生子,怎么敢向往阳光下的生活。 在异国他乡,在冰冷的夜里,症状发作时,支撑他的,一直都是记忆中明亮的少年。 自己剩下的,只有这生命和永远在身边的洛林秋。 后来有人问,宋言倾对他来说到底是个怎样的存在 洛林秋答道:“是初恋,是未来,也是我的永远。” PS:1.有娱乐圈成分,纯属自己瞎扯淡 2.受精神有问题 3.练笔的,瞎写的...
回到明朝当王爷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历史军事小说,回到明朝当王爷-月关-小说旗免费提供回到明朝当王爷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江袭黛乃杀生门门主,这一辈子血债累累,睚眦必报,惨死在她手下的人不计其数,乃是修仙界恶名昭著的毒妇。 她仗着自己修为高深,甚是自负,纵横四海从未尝过败绩。 燕徽柔是她手下亡魂里最不起眼的一个,弱得堪比蚂蚁,甚至半点不熟—— 只是不小心波及到而已。 但偏偏是她,害得江袭黛一剑下去莫名把自己弄死了。 死得不明不白。 重来一世,脑子里多了个自称“系统”的物什,系统说那名叫做燕徽柔的少女乃是本言情小说《莲花白》女主角,人设是柔弱圣母白莲花,气运逆天,自带伤害反弹buff。 伤害反弹buff?主角?言情小说? 烦死了,听不懂,不信邪。 江袭黛重生第一件事是复仇——劈了燕徽柔九十九次,死了九十九次,又重生了九十九次。 终于在第一百次时,劈累了。 呵,主角。好恶心的金手指。 于是她换了一种方式,将燕徽柔带在身边,留在杀生门,开始近距离观察该名少女到底有何过人之处,值得天道如此偏爱。 * 带回来了岂是让这丫头享福的,身为死生血仇,哪怕不能以命来偿还。 江袭黛看她不顺眼得很,自然得好好折磨她一番。 只是…… 江袭黛罚她长跪于殿前,自个的膝盖肿了三天。 ——恨得牙疼,只得事后暗戳戳找人送药。 江袭黛气上心头扇了她一巴掌,自己的半边脸痛得有与荣焉。 ——寝食难安,但只得事后暗戳戳帮她疗伤。 江袭黛特意放她去历练,本想着让她有去无回,结果她一个人反弹弹死了大乘妖兽,还顺便升了个阶。 抱着一堆天材地宝归来的年少姑娘,眼里缀着的满是真诚和愧疚: “我原以为……门主是弃了我,才让我去那般险境。如今才知门主的一片苦心。” “到底是我错怪您了。” 她无比愧疚而真诚地说:“您真好。” 脸颊边下一个珍重的轻吻。 那名为系统的物什忽地叮咚一声,江袭黛一看,主角好感度在她一次次的蓄意谋杀中径直高破了天际。 一向杀伐果断的江门主,感受着腰间圈着的那一环水嫩嫩的胳膊,美目微睁,顿时在此宕了机。 * 燕徽柔这一生,未曾见得几缕天光。 江袭黛是其中的一束。 世人谁不知“照殿红”之凶名,但在燕徽柔眼里,面前这个美艳的女人只是偶尔凶巴巴的,脾性不好,但仍然有许多细致的体贴。 譬如她会将自己从深不见底下地窟里捞出来。 譬如她会暗暗差人给自己送药膏。 譬如她会偷偷地给她疗伤。 她予她衣食住行,赐她历练磨砺,看她破茧成蝶。 但江袭黛不知道的是,一切的一切却开始得更早。 燕徽柔第一次喜欢她。 其实是在遇见她之前。 * “恶毒女配?” 燕徽柔对上女人的泪眼,抚上那绝艳的容颜,柔声道:“您这么惹人爱怜,怎么会是?” “……” 那位杀得修仙界闻风丧胆,刮起过无数腥风血雨的蛇蝎美人,听了这话—— 她不堪回首地闭上眼,隐忍地抓紧了身下的床单。 难道言情小说都是这么写的? 不太确定,再看看。 反派蛇蝎美人x圣母白莲女主 排雷:女主之一有过老情人(女)...
担心穿越之后势单力孤难以实现雄心壮志?梦想回到古时称霸一方却无机会大展拳脚?为了英雄霸业,为了三妻四妾,怀着不同心思的各路人马聚集到一起,义无反顾地踏入另一个时空!VIP读者群378375510......
亓笙穿成了个恶毒女配假千金。假千金放着美人夫君不要,偏要贴男主的冷屁股。结果真千金女主被风光迎回王府,假千金原主被弃如敝履。亓笙一脚一个主角,将柔弱不能自理的孩子他爹护在身后。能听到心音的摄政王:“???”他不动声色地将手中的匕首藏到身后:乖巧.jpg后来他们发现中了圈套,亓笙才是他们的真千金,悔不当初求原谅。就连男主也后悔了,“笙笙,其实我爱的人是你。”穿越过来的财阀大佬亲爹:“?”你们在想屁吃!团宠亓笙被找过来的大佬家人捧在手心儿里。摄政王阴沉着脸,将那些异想天开的全都丢出去。亓笙:???她的小炮灰呢?这个反派大boss是谁啊?...